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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
有关扩大中部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
2007年7月25日
由于中部地区的振兴以及今后展开全国性的增值税改革,给予东北地区的一部分产业的「固定资产增资税抵扣」政策也应给予中部地区的一部分产业,因此,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名公布了『有关「扩大中部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」的发布通知』(财税〔2007〕75号)。并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。